供貨企業(yè):黑龍江省魯中制藥有限公司
國藥準字:國藥準字Z22026306
主要成分:穿心蓮、溪黃草、苦木。
規(guī)格:0.26g*230片
功能主治:清熱、祛濕,利膽。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、口苦;急性膽囊炎、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。
用法用量:口服。一次6片,一日3次。
禁忌: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:
1.非肝膽濕熱證患者,如脾胃虛寒證等不宜使用。
2.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3.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,如使用應定期監(jiān)測肝腎功能。
4.合并膽道梗阻時不宜使用。
5.使用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,如發(fā)熱、黃疸、上腹痛等癥加重時應及時請外科診治。
6.本品中苦木有小毒,不宜久服。
7.本品療程建議不超過2周。
8.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,忌食油膩及辛辣食物,并戒酒。
9.孕婦慎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: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有效期:36個月
供貨企業(yè):黑龍江省魯中制藥有限公司
國藥準字:國藥準字Z22026306
主要成分:穿心蓮、溪黃草、苦木。
規(guī)格:0.26g*230片
功能主治:清熱、祛濕,利膽。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、口苦;急性膽囊炎、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。
用法用量:口服。一次6片,一日3次。
禁忌: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:
1.非肝膽濕熱證患者,如脾胃虛寒證等不宜使用。
2.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3.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,如使用應定期監(jiān)測肝腎功能。
4.合并膽道梗阻時不宜使用。
5.使用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,如發(fā)熱、黃疸、上腹痛等癥加重時應及時請外科診治。
6.本品中苦木有小毒,不宜久服。
7.本品療程建議不超過2周。
8.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,忌食油膩及辛辣食物,并戒酒。
9.孕婦慎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: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有效期:36個月